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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山东8月1日电(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高忠祥 张爱华)近年来,各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势头迅猛,新上工程项目逐日增多,而由此所引发的征地补偿过程中的涉农职务犯罪也呈现水涨船高之势。山东省德州市检察机关办案检察官结合办案调查发现,2010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征地补偿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5件95人,占全省涉农案件总数98件162人的45.9%和58.6%。办案检察官经深入剖析此类案件的特点规律,发现当前涉农征地补偿案呈现4个特点,诱发此类犯罪主要有4个原因,检察官据此也提出了预防建议和措施。
征地补偿领域职务犯罪呈现4个特点
贪污犯罪突出。按规定,土地补偿款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并发放。现实中,个别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中缺乏民主,暗箱操作,一些村干部利用掌管征地补偿款工作之便,或直接侵吞,或采取虚报地上附着物手段将补偿款私分。该市自2010年以来查办的征地补偿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为贪污案件。
犯罪主体比较集中。从涉案人员看,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财务人员为主,他们直接掌管和支配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和物。该市2010年以来查办的征地补偿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村书记、村主任共53人,占55.8%。某村主任孙某,伙同村委会委员左某和会计刘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减少村集体占地亩数、增加个人占地亩数的方式,于2009年1月至5月将村集体滨德高速占地拆迁的机井、砖井、电线杆、树木等地面附着物补偿款近6万元从镇财政所领出,非法占有。
窝案、窜案多。征地补偿涉及土地丈量、记录、审核、报销等多个环节,一个人很难单独作案,村干部往往相互勾结,集体作案。2010年以来,该市所查办的该类犯罪中窝串案23件71人,占74.7%。某县一个离城区较近、仅400余人的小村,每年都有土地被征用,每次征用土地,五名村干部就采取虚报附着物的方法从中套取土地补偿款,从中牟利由最初每次400元上升到5000元,五名村干部共同贪污16万余元。
社会危害性大。村干部贪占土地补偿资金,造成补偿资金不能及时足额下发,引起群众猜疑和不满,干群关系紧张,并引发部分居民集体到上级机关“讨说法”,不仅直接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事关基层稳定和新农村建设,降低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4个原因诱发征地补偿领域职务犯罪
村干部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大多数只有中小学文化水平,甚至有些是文盲,这些人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欠缺,自警、自律意识差,该市所查办的此类案件中,有55人是初中文化、7人为小学文化,2人为文盲。
农村基层组织缺乏监管。基层政府对征地补偿款的有效监管不足,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挥作用有限,监督流于形式,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被村干部垄断,征地补偿款发放权集中在村干部手中,导致村干部易发生贪污补偿款犯罪。
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农民群众对于征地补偿款的详细情况不知情,加上土地补偿款分期分批到位、周期长,村里得到的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拆迁费等,除了部分支付给村民外,剩余的在村里集中管理。有的村支部书记、主任兼任出纳,一手收钱,一手开支,花多少做什么,个人说了算;有的村帐目不清,单据、凭证不全,许多收入和支出都不入帐,各种票据白条一大堆,村干部每人都有帐,相互牵连,理不清楚;个别村组织的财务开支绝大部分都是白条开支;有的村不按规定期限做账,有的干脆不做账,有的躲避监督,设立账外账等,管理混乱。
惩罚力度不够。自2010年以来该市查办的该类案件,虽然都作了有罪判决,但大都判了缓刑,多则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少则判处二年或一年,缓刑二年或三年。这虽对职务犯罪给予了打击,但力度偏弱,形不成有效的震慑力。
检察官建议加强基层监管预防犯罪
优化农村干部队伍,加强对村干部的选任管理。一是把好乡镇村干部的选举关,使文化程度高、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的优秀党员充实到基层干部之中。二是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使一批优秀大学生能够到基层组织任职,给农村基层组织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三是把好乡镇站所和县直涉农部门负责人选拔关,从组织上保证干部质量,开展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并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的形式建议街道和有关部门加强村干部的任用和管理。
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一是建立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并在征地补偿过程中予以公开公布,如土地征用公告程序、审批程序、土地转让费、征用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都要予以公开公布,减少法律法规、政策无明确规定带来的违法违规操作的空间。二是强化村务、财务公开,特别是加强对土地补偿款的管理,专款专用。三是镇政府要对村级事务管理切实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经管、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用足用好基础监督力量。
加大对征地补偿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加大打击查处力度,点面结合,深挖细查,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从小案中挖大案,从个案中挖窝案窜案,形成办案的规模效应,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方的效果。
结合办案抓好预防。将监督职能延伸到农村基层组织的民主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去,结合查办的典型案件,加大对村干部的法制警示教育和思想道德、党风廉政教育,增强村干部的宗旨观念,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深入到征地补偿的各个环节开展同步预防,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预防职务犯罪格局,从源头上遏制征地补偿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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