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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 红)8月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八一”前夕, 我省拿出近9亿元发放的2012年义务兵优待金工作基本结束,近10万户义务兵家庭全额领到了优待金。
据了解,为适应征兵形势的发展变化,2011年年底,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义务兵优待工作的通知》,建立了义务兵最低优待金制度。这一制度的特点是标准高,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以2011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500元,城镇在岗职工最低工资10200元平均计算,2012年全省发放义务兵优待金近9亿元。其中,郑州市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建立了义务兵最低优待金制度,优待金发放标准不低于郑州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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