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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百个路口开始严管开车“加塞”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02日03:20  长江商报 微博

  

  长江商报消息 很多人不知“加塞”违法,江岸警方1小时罚了13人,“天眼”一上午抓拍376辆车

  马路“塞子”,就是在行驶途中占用其他车道变道插队超车,因为会影响后面车辆正常通行,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很多车主对于“加塞”深恶痛绝,但自己遇到车多时也会产生“加塞”的心理,殊不知这不光是没有车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将受到100元罚款并处扣3分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1至7月,仅“加塞”一项违法行为,占武汉市交通事故近三成。从昨日起,武汉市交管部门针对抢道、占道、开车“加塞”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武汉100个路口,开展 “拔塞”整治行动。

  1小时查处13起“加塞”

  昨天早上7点20分,江岸交通大队民警来到解放大道的香港路路口,开展“拔塞行动”。7点40分,随着路口4个方向车流的增大,“加塞”现象也开始增多,3分钟内,解放大道东往西车道上有5辆机动车抢占右转车道压实线超车,以私家车和出租车为主。

  7点57分,执勤民警在路口拦下一辆车牌号为鄂A8GQ80的小轿车,该车接近香港路路口时,处在左转道,应该左转驶入解放大道,结果压实变更车道后,驶入直行车道。民警按照违反禁止标线,对该司机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该车司机说,自己是新手,跟错了道,快到红绿灯时发现已经晚了,只好在实线上违规变道。

  来自江岸警方的统计显示,昨天上午仅1个小时内,江岸大队就查处不按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的违法行为13起,教育放行53起。

  据武昌交通大队大队长冯崇湖介绍,除安排路面警力严查“加塞”违法外,更加主要的是利用“天眼” 视频监控对辖区主要路段、路口、桥梁、隧道进出口的“加塞”违法进行查处。

  截至昨天上午12时,武昌交通大队通过9处视频监控点位,抓拍强行“加塞”、超车抢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车辆376辆。

  很多人不知“加塞”违法

  昨天上午8点整,在中山路小东门西路口,执勤交警监控由西往东进入路口的汽车。

  一辆银灰色丰田越野车经右转弯车道直冲进入路口后继续直行。一辆红色轿车更“生猛”,经右转弯车道高速冲到路口强行“加塞”,进入路口来了个急速左转弯紧。紧接着中山路小东门北路口又来了一辆前后无牌的POLO车,一路蛇形狂飙而来,完全把马路当成了007大片的拍摄地。

  路口民警利用信号灯将其前方车辆拦停,把“POLO男”“憋”在路口。当民警问其为什么不挂号牌时,“POLO男”说:“刚买的车,就这几天自由。”民警以上路行驶未挂号牌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两项违法,并处其罚款300元记9分。

  8点半执勤交警在路口又查处了两辆违法“加塞”的小轿车。一名被查的轿车驾驶人竟然对执勤交警说:“从来没听说汽车不能这样过路口的。”他认为汽车过路口只要等绿灯亮了就行,他随意可走任一车道。而一名女性轿车驾驶人被查后说:“好多车都这样走,我也就跟着走了。”

  武昌警方表示,相关整治将纳入常态化管理。执勤民警会携带现场记录仪、相机等先进执法工具上路。

  ◇提醒

  武昌10个路段重点监控

  冯崇湖介绍,强行超车、“加塞”抢行的现象在交叉路口、桥梁、隧道进出口比较常见,路口“加塞”将是武昌大队每天“天眼”抓拍的主要违法内容。

  他还介绍了10处武昌大队“天眼”重点抓拍的路段,分别是武珞路武昌路口(长江一桥上桥处)、武珞路大东门路口(大东门立交南北向上桥处)、武珞路中南路口、武珞路丁字桥路口、中南路建筑设计院路口、中山路武昌火车站隧道进出口、友谊大道中山路路口(螃蟹甲路口)、友谊大道新河街路口、徐东路隧道进出口、武汉大道徐东路高架桥南北向上桥处。

  在香港路值勤的交警朱红胜介绍,在早晚车流高峰期“加塞”的现象较多,一般有两类:一类是到了路口不小心上错了道,到了红绿灯跟前,不得不变道;还有一类是在前方红灯亮起,车辆排队等候的时候,一些驾驶员故意投机取巧,从左侧或右侧车道直接插队。

  负责昨天“拔塞行动”的武汉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高林介绍,市民所指的马路“塞子”,从交通管理角度来说,其实就是在行驶途中变道。如果是在路口进入渠化路段强行变道,从而影响后面车辆正常通行,这就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罚100元并处扣3分的处罚。全市交警在100个路口和利用全市近300余个监控摄像探头对“加塞”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调查◇

  被“加塞”来气 车多也会“加塞”

  从武珞路中南路口左转弯上中南路,是私家车主吴先生每次下班开车回家的必经之路。只要提起马路“加塞”,他心里那股气就不打一处来。

  昨晚6点半,他驾车来到中南路口时,他把车驶进左转弯的道上依次排队。“因为这里左转弯绿灯时间很短,高峰期正常情况下要四五个绿灯才能拐过去。”然而,他刚走没几步,一辆紧挨着本来走直行车道的车子斜靠在他的车头右前方。他知道,这是个“塞子”。他也没计较,车子往前移动时,就让那辆车“加塞”进来。可是不一会,又有一辆车子把车头斜插了进来。

  就这样,他一连碰上5个“塞子”,一个弯,转了近20分钟。

  其实,很多车主都遭遇过马路“加塞”。昨天,记者在解放大道香港路对20位驾驶人员做了一次随机访问,20名驾驶人中,有18人表示遭遇过马路“加塞”,5名表示也多次做过“塞子”。但是,不管有没有当过马路“塞子”,他们都表示,当被人“加塞”的时候,“心里很来火”。但有时候看到前面车辆排很长的队,忍不住也想“加塞”。

  ◇支招◇

  变道先用灯语示意

  车友支招,车辆变道可用“灯语”友好示意。在市内大型路口和快速路(如二环线等)及一些普通道路,经常会遇到几条车道并道的情况,这样就必须变道。

  这位车友说,在遇有变道时,有的司机方向灯也不打,逮着空当强行插入,这样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对后方车主也极不尊重。

  他认为,首先,变道车辆应该提前打开方向灯,在车流交会处稍等,告诉后车“我能变道吗?”后车要是同意,就放慢车速,并闪一下大灯,表示“同意变道”;如果不方便,就连闪几下大灯,表示“不行,我不方便”。前车如果被允许变道,应亮一下双跳灯,告诉后车“谢谢你”,后车则可以再亮一下大灯,回礼“不用谢”。

  ◇法律链接◇

  对“加塞”车辆处罚标准:1 、在实线区“加塞”的,按违反禁止标线处罚,违法代码:13450,记3分,罚100元。2、在虚线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按12430代码处罚,记2分,罚100元。3 、机动车通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按12080代码处罚,记2分,罚100元。

  本组稿件 本报记者 周琦 通讯员 张振宇 钱小军 张明

  交警对“加塞”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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