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广州市花都区原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潘潇因犯受贿罪已于去年12月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7月31日,他的岳母王梅举也因涉嫌受贿罪在天河区法院受审。根据庭审,潘潇的岳父已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此案将择日宣判。
在潘潇案中,许多行贿者都与其私人别墅“流金山庄”的建设有关。这座山庄位于广东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石门村,该宗土地没有向当地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的报批手续。
据潘潇说,当初设立山庄是基于“岳父母想找个地方赚点钱”。这座山庄由金伟新负责管理,“消费群体是亲戚朋友”。
据此前的媒体报道,2005年,经潘潇介绍,他的岳父金伟新以每年1万多元的价格,租下该村一块39.3亩的林地及田地而修建,租期为50年。
根据此前指控,2005年年底至2008年12月,为广东大昌行喜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租赁花都区交通局场地和竞选花都区人大代表提供帮助,潘潇伙同其岳父岳母共收受李某以出资建设流金山庄工程、购置物品、银行存款、支付现金等形式贿送的财物人民币2255891.14元。
◇新闻延伸◇
娇妻和岳母非头等舱不坐
潘潇在剖析自己蜕变时说:“为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客观地说,我最后的这段婚姻是我变化的开始。”
潘潇至今经历了三段婚姻,三任妻子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有分量。第一任妻子是一名“校花”,第二、第三任更出自“美在花城”的选美小姐,貌美如花。现任妻子比潘潇小24岁。
要么妻子离他而去,要么妻子把他当作“摇钱树”。如何才能稳住娇妻的心,让潘潇费尽心思。
在第三段婚姻中,为赢得娇妻欢心,潘潇对其百依百顺,放任妻子和岳母入住珠江新城豪宅、身穿国际名牌、出入豪车代步、出游非头等舱不坐。
为了满足家人过豪华生活的经济开销,潘潇开始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影响力为家庭谋私利。
通过“流金山庄”,潘潇开始了单独或伙同亲属大肆收受他人以“帮助”流金山庄建房、装修、购置物品等方式贿送的巨额财物,收受他人以“工资”、“租金”、“节日慰问费”等方式贿送的金钱。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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