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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自管电,增容费到底谁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02日03:59  济南时报

  □本报记者 张传笙 实习生 柏凌君

  近日,本报陆续刊登了《旧小区电力增容费谁买单?》、《50万用电增容费谁来承担?》、《64户居民用工业电近3年》等报道,上述小区因为自管电而引起纠纷。同样,在历城工业北路的近200户居民,也遇到了因自管电而引发的电费“三连跳”的问题。为何一些小区居民多用几台电器就跳闸?为何部分产权单位电费高出市价2倍多,却依旧称赔钱?为何前期收费有人管,增容时却没了人?自管电,到底谁来“管”?

  【山东省机床维修站宿舍】

  两月电损5000度每度涨到1.2元

  “济南其他地方的电费都是0.55元/度左右,我们小区的电费却涨到了1.2元/度。”近日,家住历城区工业北路287号山东省机床维修站宿舍的张先生向本报反映,单位倒闭后被济南鲁联电梯曳引机公司收购,物业收的电费逐年上涨,目前已进行了“三连跳”,涨到了每度1.2元。记者通过调查得知,小区为自管电,2个月的电损就将近5000度,物业想将电损平摊到近200户居民身上,所以才导致电价飞涨。

  居民说法

  电价三连跳,居民难负担

  7月31日下午,记者来到省机床维修站宿舍,在小区门口的公告栏上贴着一份紧急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本次的电费已算完,电费是1.2元/度。

  小区居民张先生告诉记者,1993年,山东省机床维修站经改制成为济南引力有限公司。2003年5月,公司因经营不善,被济南鲁联电梯曳引机公司收购。2010年10月,鲁联公司搬到长清,只留下一位姓毕的工作人员来管理小区物业。“这里变压器产权属于鲁联集团,从今年正月十四,物业就以变电室电量损耗过大为由,要将电费涨到1.2元/度,居民不同意,就给所有居民断了两天的电。后来经政府部门出面协调,事情才得以解决。”

  “之前小区电费都是按0.55元/度收取的,后来涨了到了0.6元/度。从2010年鲁联集团搬走后,物业又开始按0.8元/度收费,今年又要涨到1.2元/度,价格遭遇‘三连跳’。”居民周先生说,小区是每两个月收取一次电费,前段时间在相关领导的协调下,物业同意6、7月份的电费按照0.6元/度进行计算,但是最近又贴出了电费1.2元/度的通知,让人无可奈何。

  产权单位

  2个月损耗5000度,居民得平摊

  随后,记者联系到鲁联公司的毕先生,他告诉记者,因初期略有盈利,后期损耗加大入不敷出,公告栏上的通知的确是物业下发的,通知的意思是只有本次的电费是1.2元/度,下次电费还是按0.8元/度收取。对于此次电费的涨价,毕先生说:“这里属于非供电局直供电,有部分损耗得居民来平摊。”

  对于毕先生的说法,不少居民说:“有损耗我们认同,但其他地方电费才0.55元/度,就算是损耗也不能损耗一度多。”面对居民的质疑,毕先生表示,“这都是合理损耗,变压器有损耗,线有损耗,还有表损……仅变压器一个月的损耗就得2000多度,这两个月下来就得损失近5000度。”

  记者咨询了山东济南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损耗的多少需要经过专业测试才能清楚,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用总表电量减去分表电量合计,至于是否能达到那么多的损耗,在没有经过调查测试之前不能确定。”

  【新闻追踪】

  【依山新居】

  增容费最终开发商买单

  7月27日,本报刊登了《50万用电增容费谁来承担?》的报道,文中提到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依山新居小区因变压器改造,物业欲对两栋楼的居民收取每户1800元的增容费,引起了上百户居民的不满。

  据悉,7月25日,七贤街道办和七贤村委会将业主和开发商双方约到一起进行洽谈。洽谈中,居民认为,在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根本没有提到增容费的问题,所以钱不应由居民交。开发商则认为,改造是为了给居民谋福利,虽然开发商此前先垫付了改造费,但按照“谁投资谁享受”的观点,还是应该由居民来承担。双方经过2个小时的对峙,并未达成一致。

  7月31日,记者致电小区居民明先生获悉,增容费的事情已经解决,居民不再承担任何费用。随后,记者联系到七贤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于先生,他告诉记者,因为7月25日当天居民都比较激动,街道办担心出问题,连夜与村委会一起找开发商协商,最终开发商同意自己承担增容费,不再向居民收取。

  【和平路新村】

  62万元增容费仍无人买单

  2月16日,本报刊登了《35岁变压器老罢工,7天断电9次》一文,反映了历下区和平路新村18号、19号等7栋居民楼因变压器老化频频停电。7月25日,再次刊登了《旧小区电力增容费谁买单?》的报道,文中提到近62万元的高额变压器增容费找不到具体承担载体,老旧小区电力增容咋收费,济南尚缺文件指导。

  记者了解到,对于一些新建的小区,政府明文规定,开发商要负担水、电等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改造。但是对于一些老旧小区,济南还没有一个文件,规定政府、产权单位、供电公司对电力设备改造的资金分配问题,所以此事陷入了僵局。

  近日,记者接到和平路新村居民来电,称和平路新村社区居委会贴出了一张通知,大致内容是:现因历下区供电局与市中区供电局合并中,暂停一户一表工程改造,等待国家阶梯电价推行后的具体政策。随后,记者致电山东济南供电公司获悉,居委会所称合并确有此事,但两个供电局都属于山东济南供电系统,只是进行联合办公,对于变压器增容进展情况,他表示并不知情。

  部门回应

  小产权房乱收费,可找物价局

  “供电公司的直供用户,居民阶梯电价最低档电量每度为0.5469元,一般小区自管电用户电价往往偏高。”山东济南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供电公司只能负责到自管电变压器的前端,变压器再往下的线路产权都归产权单位管理,供电过程中会有变压器损耗、电缆损耗、表损等。“产权单位往往都有一块总表,供电公司对总表进行收费。但是如果在线路老化的情况下,每户居民的分表加起来的电量远比总表跑的量少。如果产权单位不提价,肯定会赔钱。”他说,但是供电公司和产权单位签合同时,约定的电价要比市场价便宜一些,这是对他们这些高压用户的补贴。他表示,也有自管电的企业对居民收费低于市场价。但是企业也不一定一直补贴辖区,毕竟企业会有效益不好的时候。

  针对目前个别小区使用工业用电转供居民生活用电,他表示,很多小产权房都存在转供电、乱收电费的现象,遇到这种情况供电部门没有查处的权力,居民可找当地物价局进行反映。

  增容费谁来掏,关键看产权

  对于高额的增容费谁来买单的问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济南还没有一个文件,规定政府、产权单位、供电公司对电力设备改造的资金分配问题。

  有关人士称,对一些老旧小区来说,要改变目前的电力紧张状况,要么增容,要么改一户一表。在国家电力公司文件国电安运[1998]669号关于颁发《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记者找到了一户一表工程改造资金的负担方案。按照《规定》所列项目,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南一户一表改造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条:企事业单位自供的职工住宅及由其转供电的居民住宅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时,电力企业应充分尊重产权单位的意愿。产权单位自愿申请改为由电力企业直供,并实行一户一表的,改造所需资金应由产权单位负担,并统一纳入城镇居民住宅一户一表工程,由电力企业统一组织实施;新建居民住宅一律按新标准和一户一表要求进行建设。所需资金应列入住宅建设投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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