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住建厅等多部门发出通知,将逐步提高环卫工人的各种待遇。从8月1日起,我省各地要确保环卫合同制职工的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使环卫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增幅。
环卫一线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容易受伤害,通知要求,环卫用工单位要在为所有从事一线作业的环卫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环卫用工单位要为环卫职工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此外,各地还要设立环卫职工救助资金,由当地政府每年核拨一定的专款,同时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捐助。救助资金专项用于救助因工伤或患有重病住院治疗且家庭特别困难的环卫职工的补助。
此外,通知还提出,各地应合理布局,配套设置环卫职工作息用房,逐步解决环卫职工常年路边吃凉饭、喝凉水、无处更衣和存放工具等问题。(简萱、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