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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1日16时起,启动《安徽省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及《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Ⅲ级响应。
据气象部门预报,第9号台风“苏拉”、第10号台风“达维”将从8月3日起影响我省,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集中强降雨和大风,局部大暴雨。省防指要求,迅速落实各项责任制。各级要立即行动,切实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技术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各级政府、防指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周密安排部署各项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加强重点部位排查。加强对山洪泥石流易发区、水库下游影响区、旅游景区、高空和水上作业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低洼地、危旧房及中小学校舍等防灾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不留盲点。对发现的问题,各级防指要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及时处置各种险情隐患。加强人员避险保安。要根据预报及雨情水情,果断组织山洪泥石流威胁区、水利工程施工影响区、水库泄洪区、低洼受涝区等群众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适时安排河、湖等水面作业船只回港避风。
省防指强调,加强监测和工程调度。密切监视天气及雨情、水情、工情变化,加强闸站调度,合理预泄河道、湖泊底水。做好湖泊特别是水位较高的湖泊防风挡浪准备。各类水库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调度方案,超过汛限水位的水库要尽快降至汛限水位以下,确保水库安全。严肃防汛防台风纪律。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工作合力。对防汛防台风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预警和宣传工作。广播、报刊、电视、通信等部门要及时滚动发布防汛、台风暴雨预警及江河湖库水情、汛情信息,宣传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减灾意识、遇险自救和避灾能力。
又讯(记者汪国梁通讯员李大春)针对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和第10号台风“达维”可能造成的影响,8月1日17时,省减灾救灾委、民政厅紧急启动救灾预警响应,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及时做好防范应对,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视情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或应急响应,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协助做好台风“苏拉”和强热带风暴“达维”可能影响地区的灾害高风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救灾应急值班制度,在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和救灾情况。认真做好物资调拨各项准备,一旦灾害发生,立即组织查灾核灾,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记者 王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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