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铁路法院正式移交地方后,昨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开始实施,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刑事、民商事案件,都比以前多了一些。据悉,这是自铁路运输法院移交地方以来,最高法院首次发文确定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昨日,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干警介绍,铁路法院现在办理的案件可能增加,法院将组织干警培训,到其他法院交流学习。
针对民商事案件,《规定》作出相应调整:除了一些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指定辖区内的铁路运输基层法院受理其他第一审民事案件,并指定该铁路运输基层法院驻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对此提起上诉的案件。成铁法 成都商报记者 柏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