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建议公车的车身要做特殊的喷涂,这样非常有利于公众监督公车私用。眼下就有一条新闻,说明群众的建议是非常合理、非常必要的。
近日,有山东德州网友爆料,称看见有人每天都开着交通局执法车去河边钓鱼。当地交通局回应称,驾驶员并非故意开车去河边钓鱼,是在开车去单位的路上顺便去钓鱼,把车停在河边。故此事不属于“公车私用”。
如果这些公车都没有特殊标志的话,上述新闻也就很难出现。公车混迹于私家车当中,随时随地都可以明目张胆地私用,被发现几率非常小。将公车的用途行踪曝光于公众的视野之内,绝对对公车使用者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但是,就算是公车全部喷上了特殊的标识,就算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监督,随时可以举报公车私用的行为,但山东德州交通局这辆顺道钓鱼的公车提醒了大伙儿,若公家对公车私用者有意袒护,群众再怎么积极地监督举报,公车还是会被堂而皇之地私用。大家经常能看到公车私用被举报的新闻,但是,因公车私用而被严厉处罚的人有多少?事发之后,单位出面护短的多呢,还是严惩的多?
公车私用的后果到底有多严重?可能没几个人能说得明白。现在看来,更多的单位,更愿意选择淡化处理,更愿意被举报的事情不了了之。不过,轻描淡写的处罚就是鼓励公车私用。今天顺道儿钓鱼合情合理,明天,顺道儿干其他私事也就都无可厚非。接下来,公车出国旅游没准还会被说成是节约公款的正面典型呢!
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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