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邢生祥)青海省总日前命名表彰7家首批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其中西宁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格尔木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榜上有名。
据介绍,这两家工会法援工作站达到了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一块牌子、一间办公室、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套文件柜的“七有”目标;同时建立了受援人告知、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并将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程序上墙公示;制作了《来电来信来访接待登记表》和《案件受理登记表》,做好案件转介办理工作;主动与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联系,接受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