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公开征意见
卫生部拟实行指标控制
防止收受“红包”等问题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昨日公布《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将医院管理廉洁风险防控、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供应商诚信管理、患者满意度管理列为“高”风险等级重点防控内容。并提出,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行指标控制,防止收受“红包”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在开展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方面,意见稿针对社会普遍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诊疗服务行为,防止收受“红包”、回扣、过度检查治疗、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临床用药要强化对药品来源、基本药物使用、抗菌药物使用、超限处方、不合理处方、贵重药物和单品种药物用药数量的监控;医用耗材和试剂使用要强化对来源、采购、资质、出入库、使用的监控;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要强化对检查阳性率、检查权限和重复检查的监控;医疗收费要强化对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情况和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的监控。
在开展供应商诚信管理、净化医院工作环境方面,意见稿坚持受贿、行贿两个方面同时抓,提出实施诚信承诺制度,供应商与医院签订的业务合同必须设置不得收、送商业贿赂的条款,并明确约定法律责任;实施诚信评估制度,对供应商廉洁守信、依法经营情况,每年全面评估和分级排队,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实施风险预警制度,开展供应商产品价格监测,把出厂和销售差价较大的作为监控重点,严厉打击失信行为。
征求意见稿提出,2012年下半年全面启动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公立医院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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