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本报昨日报道)。
昨日,市交管局对修订后的《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不仅提出当事人对事故出现争议也须前往快处中心处理外,还明确规定成都中心城区道路上的轻微事故,也可按“三快”处理。这也意味着,中心城区内的绕城高速公路、成彭高速公路的部分路段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都可按照“三快”处理。
新规实行办理手续快
昨日下午3时许,轻微快处城西服务中心内,出租车司机陈师傅正忙着办理轻微快处相关手续。“在成彭立交进城方向等红绿灯时,被一辆货车追尾了。”陈师傅说,由于车尾变形,双方都无法估计车损金额,他们最终选择报警。随后,民警指导其前往城西快处中心处理,整个过程只用了1小时。
对此,民警表示,只要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驾驶人不存在酒驾嫌疑等方面,都建议到快处中心解决,这样不仅可以最大程度避免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也节省了双方的时间。
绕城高速内路段纳入处理
根据道路范围界定,在中心城区内的绕城高速全部路段都将首次纳入“三快”管理,成彭、成南高速在绕城高速范围内的部分路段,也将纳入其中。“这样一来,在绕城高速发生轻微事故,驾驶员也可以到成都城区的4个快处中心处理。”民警介绍。
有争议也到快处中心处理
按照《办法》规定,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或成因有争议,或未达成赔偿结果的,由驻“三快服务中心”交警处理。民警提醒,当事人需现场拍照,而且必须把事故两辆车同时拍入画面,显示出两车关系,届时驻“三快服务中心”交警将根据照片与事故双方陈述,对责任进行划分。
由于适用“三快”的时间段为7:00-21:00,那么该时间段以外的轻微事故如何处理?“在晚9时至次日早7时之间发生的轻微道路事故,当事人车辆可自行移动的,需先报警。”据民警讲,事故双方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摄像、照相、标划事故位置等方法固定事故情形和证据后,立即撤出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交警处理。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成都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及高新区)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前后保险杠、叶子板、引擎盖、前面罩、车门、灯具等车身覆盖件轻微损失(包括车上财物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车辆能够继续自行驾驶移动、各方车辆损失均不超过10000元的交通事故。
交管宣天府早报记者陈明玥
实习生冷雪王天雨摄影方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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