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工受工伤后多方索赔无果
领班称只是临时工未买保险
仲裁委:建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报讯 (记者陈家源)老周受工伤后向“东家”索赔,得到的答复却是“你不是我的员工”。昨日上午,搬运工老周在多番索赔无果后服毒轻生,后幸被工友发现后及时报警将其送至医院,目前他仍未脱离危险。
意外:工地二楼摔下致骨折
老周是湖南人,今年48岁。去年3月,他到佛山石湾一家搬运公司工作,在老周眼里,他所在的公司名叫汇尔搬运公司,老板是朱国学,而负责发工资的领班名叫刘俊玲。
直到今年5月23日,意外发生了。当天上午10时许,老周从工地二楼摔下,致左脚和腰部骨折,领班刘俊玲派人将其送至医院,并先后垫付医药费3000多元。住院一周后,由于医药费无着落,老周只能拄着拐杖提前出院。自那以后,他便开始了漫长的索赔路。
“老板垫付3000元医药费后就没有了消息”,老周的工友老刘说,因索赔无果,老周只能求助石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汇尔搬运公司赔偿其损失共5万元。7月27日,仲裁委员会以“劳动关系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老周的请求。
这一判决结果让老周很失望。从7月27日晚到7月30日凌晨,他先后写下3封遗书。昨日上午8时,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工地再次向刘俊玲提出索赔要求,但依然无果。
老周就掏出农药连喝几口,当工友老刘发现他时,老周已躺在地上口吐白沫。救护车将其送到医院抢救,医生第一时间为其洗胃,并注射解毒剂。
昨日中午,记者在市一医院急诊室见到了老周。主治医生称,老周服毒剂量过大,目前仍未度过危险期。
焦点:工人是在为谁打工?
记者随后来到老周工作的地方,这是位于该小区西区的一间档口。档口面积约30平方米,里面堆满各类搬运工具,几名搬运工人告诉记者,他们平时为小区业主搬运物品,任务由刘俊玲分配,工资十天一发,搬运工人未与公司签订任何合同,也无购买保险。
工人的说法得到了刘俊玲的确认。“其实我们就是一个档口,哪有什么公司,就是我收到活分给工人做,赚多少大家平分”,刘俊玲称,招来的工人也都是散工,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因此也未与工人签订合同,更别说买保险。
那么,受了工伤的老周为何不向刘俊玲索赔,反而向汇尔搬运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呢?原来,在搬运工眼里,虽然工资由刘俊玲发放,但大老板还是汇尔搬运公司的朱国学,“工友们都是这么说的,他还跟我们一起吃过饭”,老刘说。
昨日下午,记者在石湾镇人社局见到朱国学的儿子朱先生。“我们从2010年4月已与该小区终止协议”,朱先生拿出一份由该小区物管处盖章的声明向记者证明,2011年3月到该小区从事搬运工作的老周,并非其公司员工,“我们连面都没见过”。至于刘俊玲,跟他父亲“也只是老乡关系,并无业务往来”。
7月27日,石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定老周与汇尔公司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该案仲裁员詹翔告诉记者,目前该判决并非最终判决,他建议老周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刘俊玲支付工伤赔偿金,“只要能证明老周与刘俊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
目前刘俊玲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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