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管纠集下属变卖公司财产
本报讯 (记者胡迪)去年12月份,范世刚作为石岐区美尼斯服饰有限公司某部门主管,两次组织下属将公司布料倒卖,获利近5万元。最终,范世刚等人因职务侵占罪被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该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涉案四人均表示认罪。
公诉方起诉:
范世刚等人犯职务侵占罪
据公诉方起诉,2011年12月24日晚7时许,范世刚伙同下属张乐、邹有,在下班后将公司近480公斤布料,从4楼车间搬到1楼后,找来面包车将布料拖走、变卖。同年次日晚,范世刚再次纠集邹有、车亚海以相同的方式将公司近425公斤布料进行了变卖。两次变卖的布料,分别价值近3.4万元人民币以及2.9万元人民币。同年12月28日,公安人员在美尼斯公司将范世刚等人抓获,赃款未能追回。
故范世刚等人共同侵占了美尼斯公司财产,其行为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其中,范世刚在此次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但范世刚等人归案后,立即通过亲属赔偿了公司损失,其中范世刚赔偿了5万元,张乐赔偿了800元,邹有和车亚海分别赔偿了1100元和200元。
此外,该公司员工通过现场的视频记录对上述4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指认。
由于范世刚等人皆表示认罪,当庭法官随即用简易程序审理了此案。
卖了布料和员工分赃
据范世刚介绍,张乐、邹有、车亚海均为其部门下属。去年在两次作案后,范世刚根据参与的程度都给予了其相应的报酬。据车亚海介绍,12月25日晚作案后,范世刚是以“加班工资”的名义给予其这200元报酬的。另,张乐和邹有则因此分别获得了800元和1100元的酬劳。此外,负责驾驶面包车的周某已经另案处理。
在律师辩护阶段,张乐和车亚海的代理律师均以被告人为初犯、之前无不良记录,以及犯罪事实较轻为由,请求法官轻判;范世刚的代理律师同样表示,范世刚之前无犯罪记录,而且在归案之后,范世刚已经缴纳了赔偿款。此外,张乐的律师还表示,张乐当初这么做是想弄点钱回家过年,而且张乐家庭环境本身十分困难。
昨日,法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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