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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常旭)今年,我省政法干警、森林公安系统招录工作同步进行,共计划招录483人。
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计划招录培养417人,辽宁省森林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计划招录66人。
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计划招录培养417人,其中,法院系统10人、检察院系统14人、公安系统389人、司法系统4人。辽宁省森林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计划招录66人。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人员至政法院校进行定向培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经考核符合相应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毕业后按报考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办理录用公务员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须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并缴纳违约金。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设专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四个层次,学制均为两年(含半年实习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职位报考,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笔试成绩和面试资格。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笔试阅卷过程中,我们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凡被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8月8~11日
8月8日8:00至11日24:00为报名时间,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
■笔试:9月15~16日
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考生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报考森林公安系统的考生只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笔试成绩按公务员考试及教育考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将于9月15~16日在沈阳市进行。
■录用:下发录取通知书
考试合格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考生与有关单位、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有关录取院校将下发录取通知书。报考森林公安系统的考生直接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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