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郑向鹏 肖意)1个社区居委会挂43块牌的状况将得到有效改变。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委、省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治理村、社区组织牌子过多过滥问题的意见》,要求村、社区办公场所大门,除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牌子外,一律不得悬挂其他牌子。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育彪反映南岭村社区居委会挂了43块牌子,他建议加强社区建设不能只满足于“挂牌子铺摊子”,引起与会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关注。
针对近年来我省一些村、社区组织“挂牌多”、“事务杂”的现象,通知要求,从本月起,村、社区办公场所大门,统一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的牌子,除此之外,一律不得悬挂其他牌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要求村、社区设立新的组织机构并加挂牌子。
治保会(综治信访维稳)、共青团组织、妇女代表委员会……很多村、社区存在着这样的组织机构。《意见》要求,这些组织机构的牌子应挂在村、社区办公场所内对应的办公用房门口,每个组织机构一律只挂1块牌子;不具备条件的,可在村、社区办公场所内的适当位置集中标识。
“居委会‘摘牌’减负,我们很欢迎!”张育彪兴奋地告诉记者,该《意见》充分说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将有效防止社区工作行政化,避免陷入各种行政性事务的圈子,从而更好地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