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蔡佩琼 通讯员 张建国)老板欠下89名员工近30万元工资意图弃厂“跑路”,在上火车离开深圳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这名老板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近日被龙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1年6月28日,深圳泰×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公司)成立,公司实际出资者黄某权系被告叶某坚的姨丈,被告叶某坚在其姨丈劝说下当上了该公司的法人。因该厂经营陷入困境,黄某权于2011年10月23日打电话通知被告人叶某坚及该公司其他负责人弃厂逃匿。当天晚上,公司门卫得知厂内的负责人逃匿一事时便马上封锁大门,但为时已晚,此时员工已无法联系厂方负责人。
临近岁末,一年辛苦打拼的血汗钱却被老板卷走,员工们群情激昂集体到街道办上访。随后,有关部门贴出了公告,但被告人叶某坚并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处理欠下的薪金。为了保障来深建设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为泰×公司的89名员工先行垫付了拖欠的工资294894元。2012年3月21日,打算坐火车去北京的被告人叶某坚在火车站被民警抓获。在被告人叶某坚被抓获的当日,其家属匆忙代其还清了所欠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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