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保靖站8月2日讯(通讯员 何昌金)7月31日,保靖县司法局收到一份特殊的奖牌:“全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单位”。
前不久,在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的表彰大会上,保靖县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单位”,为湖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在该局承担一年法援服务的安徽中辉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忠流也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1年度优秀律师”称号。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团中央于2009年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国律协等有关部门、组织负责实施,从全国招募律师志愿者及从法学院校招募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志愿者,派遣到无律师县或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专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2011年,经保靖县司法局申请,已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服务一年的汪忠流律师被分配来到保靖县从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一年里,该局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全方位都给予了汪忠流大力支持,使该县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受到社会广泛称赞。2011年度,保靖县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0件,代书154件,解答法律咨询1450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170余万元。2011年初,该县比耳镇比耳村村民田某某遭遇车祸高位截瘫,不明身份的綮事司机弃车逃逸。汪忠流接受委托后,往返3000余里,到广西调查取证,最终法院采信其艰辛调取的证据,一审判决綮事司机赔偿田某某90余万元。
[稿源:红网]
[作者:何昌金]
[编辑:刘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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