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兴安盟实现“十二五”翻两番目标至关重要的一年。全盟上下按照盟委(扩大)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推动“四个转变”、建设“四大基地”和“十二五”翻两番目标,努力克服宏观经济环境的不利影响,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盟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增长势头,带动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工资稳步增长,上半年全盟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9.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64%。
分行业来看,国有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5.33亿元,同比增长28.44%;集体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0.57亿元,同比下降36.34%,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3.14亿元,同比增长44.33%;集体单位工资总额下降主要是集体企业从业人员随着企业经济类型调整到其他经济类型单位所致。
分地区看,乌兰浩特市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7.81亿元,同比增长30.24%;阿尔山市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0.96亿元,同比增长25.03%;科右前旗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3.03亿元,同比增长37.79%;科右中旗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2.40亿元,同比增长33.33%;扎赉特旗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2.92亿元,同比增长21.23%;突泉县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91亿元,同比增长3.03%;我盟各地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幅差异较大,主要是各旗县市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行业结构差别较大所致。
兴安盟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稳步增长,为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齐翠玲 邰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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