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昆明8月2日电 记者刘百军 通讯员付连珍 记者今天从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办理的某镇原副镇长谢某某滥用职权、贪污一案,经会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法院一审以被告人谢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237300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237300元。
谢某某在担任会泽县某镇原副镇长期间,利用担任某镇某村“866”工作组组长的职权,在实施 “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简称866)工程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相关文件的规定,滥用职权,擅自改变项目批复内容和项目资金用途,采取虚报农户补助花名册和虚开工程款发票等手段,套取“866”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农村沼气建设等专项资金共160万余元自由支配,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同时利用“866”工作组组长职务之便,侵吞 “866”工程款及财物237300元。
支农惠农专项资金只能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任意改变资金用途,而谢某某作为“866”工作组组长,不但没有按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反而弄虚作假,采用虚报农户补助花名册、虚开工程款发票等手段套取国家支农惠农专项资金,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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