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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的东北边界关店法庭,只有4名法官和工作人员,法庭虽小,但在促进当地和谐中发挥的作用却不可小视。
今年以来,关店法庭一直把调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握案件审理各个环节,采取庭前缓和调,庭审分责调、庭后扩展调、判后回访调“四调”工作法,注重案外协调,想方设法,定纷止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1-7月份受理案件108件,审结93件,调解和撤诉85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91%,且调后自动履行率高,24件当庭兑付钱款物44万元,只有1件进入执行程序,为维护一方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程跟踪,善抓时机调。该法庭采用“四调”工作法,不仅在法庭里,还把调解工作做到乡、村以及当事人的家里,办案法官经常还会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用自己的手机和家里的电话做调解工作,一句话,只要有时间,只要想起案子,随时随地做调解工作。开庭前,只有诉讼材料上反映有联系方式的,一定电话联系代理人和当事人,加强沟通了解,了解诉争的症结,尽量在庭前化解矛盾,既使不能及时化解的,也为今后的调解工作打下基础。1-7月,经庭前调解和调解撤诉结案48件,占57%。
利用关系,善借外力调。善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村干部等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利用村乡干部、当事人的亲友以及出面讲情的人协助做调解工作,即增加调解工作透明度,又兼顾到民俗,也使当事人脱离了偏激的轨道。如高华喜法官办理的原告张克群诉被告郭廷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开庭后,通过对案件及当事人的了解,高法官判断,该案有调解的余地,虽然双方的争议较大,但原被告有亲戚关系,又是一个村庄的,住的很近,双方都不想闹得太僵,也都想调解。通过数次请村干部协助调解,多次做双方亲友的思想工作,十余次在法庭的调解,二十余次的电话调解,讲亲情、讲法理、讲和谐,历时近5个月,从起诉时的38万余元,最终以7万元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完毕,案结事了。
深挖线索,攻难克艰调。对一些看来不可能调解的案件,该法庭也深挖线索,进行调解。如公告案件,由于公告周期长,判后也不易执行,原告的利益往往得不到及时保护,仅得一纸判决。公告案件往往是离婚和婚约财产纠纷,这类当事人下落不明多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根据情况,庭长高毅动员有可能了解其情况的当事人亲戚、朋友、父母,讲明利害关系,劝其到庭进行调解。如原告杨安诉被告周燕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是潘集区法院移送过来的公告案件,公告期间,法官多次通过村干部做被告亲友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被告到庭,调解结案,4.5万元彩礼款当庭履行完毕。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往往涉及第三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由于赔偿机制上原因,一般不愿意做调解处理,该庭针对情况,做通保险公司的工作,先后5起交通肇事案件,调解结案,当事人及时得到了赔偿款15万元。
做调解工作可不是轻松的,经常会遇到当事人的不理解,甚至误解。原告催着赶紧判,被告任凭你好说歹说就是不理睬,有时工作做多了,时间长了,当事人还怀疑对方是否找到法官了,讲一些刺激的话,甚至还与法官吵,但关店法庭的法官都一一忍气吞声,承受着各种委屈。高庭长用16个字总结了调解工作的酸甜苦辣,即“忍气吞声、过程辛酸、苦中求乐、成果欣慰”。但看到所办案件的社会效果突显,一切怨言都没有了。 (通讯员王芳、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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