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方新报》报道,对于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来说,夏天则更为煎熬,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炎炎夏日里的劳动者送去一丝清凉,但是记者通过连日的调查采访发现,新办法实施1个月了,首府的高温津贴还是雾里看花。
高温津贴看上去很美
文/青山
其实,关于高温保护的保障制度早已有之,一个是较早时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不过该办法所针对的人群范围很窄,只是一些有高温车间的工矿企业,2007年,卫生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这次针对的人群范围扩大,通知提出,所有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的劳动者都应该享受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各省制定。不过虽然有了相关规定,可是却没有一部有针对性的、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所以之前的防暑降温措施基本上形同虚设,难以发挥作用。如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终于出台了,这意味着高温下的劳动者有了法律撑腰,可以理直气壮地向用人单位申请高温津贴了。在内蒙古,由于种种原因高温补贴标准明年才能出炉,但是毕竟让劳动者看到了希望,不过,要想让高温补贴落到实处,监管部门必须配合办法出台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办事,监管部门就要从重处理,否则高温津贴难保不会像带薪休假制度一样,看上去很美,落不到实处。
制定标准能否快马加鞭?
文/陈清书
高温补贴,尽管年年提,年年议,但对广大劳动者来说,这一权利,仍漂浮在半空中,停留于纸面上。当然,进步之处还是有不少的,比如,新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相较之前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具体多了,新《办法》不仅扩大了保护范围,还明确监管部门职能,更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发放工资时将高温津贴单独列项明示,这是一种与时俱进,值得称道。
遗憾的是,内蒙古的高温补贴标准,“预计得明年才能制定出来”。笔者很不解,这个补贴标准,事关重大,拖一天,群众就得多忍受一天的“高温无补贴”,能否快马加鞭加快立法进度?即便考虑到部门间的协商协调问题,考虑到标准的合理科学问题,要等到明年才能制定出来,似乎也太久了点吧?
有法可依之后,才能执法必严。希望相关部门能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向,加快立法进度,尽早制定并出台实施一份适合内蒙古实际的高温津贴标准,为广大一线劳动者,撑起一把把遮阳送清凉的法律之伞、制度之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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