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全国全面启动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昨日,卫生部发布《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患者入院时要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8月2日《新京报》)
有了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从此之后,就再不会收送“红包”现象了。这种想法未免太天真了,太幼稚了,只能哄小孩子。它只是形式上的提醒,
在卫生部出台这份意见之前,一些医院也有类似的不收送“红包”的签字保证书,有用吗?签归签,送归送,收该收,正所谓“吓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目前,医疗资源紧张且分配不平衡,名医供不应求。送“红包”往往是患者患大病了,要做重要手术,人命关天,只要能让患者转危为安即使借债也在所不惜。这种心理是可以理解的,能不送吗?送,是因为担心医生救治过程中不“给力”。不送或送了被退回来,患者家属的心里能踏实吗?在目前医疗体制下,要想让患者家属不送“红包”很难,除非患者得的是普通病,救治的医生不是权威,技术不行,手里“没活”。除非患者家属有权有势,送“红包”的人往往无权无势,不送行吗?有权有势的人还用得着送“红包”吗?
收送“红包”“屡禁不绝”是因为收送“红包”不违法,只是道德层面上的事,道德层面上的事,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收送“红包”都是一对一的事,形式“现代”,谁也不说,彼此心知肚明。即使有人知道了,送者可以说:表达感谢之情。收者可以说:盛情难却。收送“红包”成了礼尚往来,你奈他何?
显然,对这个双向签字,实际作用有限,我们不宜抱太大期望值。它只能让收送“红包”变得更加隐秘,增加了收“红包”者保护自己的“招数”。
有人主张:对收红包者实行严惩,一旦发现或被举报,一律吊销医师证,不得行医。我们发现了多少并处理了这种情况?这一建议看似很美,实际作用也有限。
要想彻底杜绝收送“红包”现象,关键是加大医疗资源的投入,保障供给,改善缓解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还要大幅度提高名医的收入,使其无需为生计收受“红包”,靠收“红包”增加收入。还要从法律的层面考虑如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要把收送“红包”界定为犯罪,收“红包”是受贿,送“红包”是行贿。
[稿源:红网]
[作者:于文军]
[编辑: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