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邓文婷 摄影 张琰
昨天,曾经被媒体誉为亚洲第一匾的《新重庆赋》的著作权人陈恩田,把一家工艺品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告上法院,索赔30万元。
2005年,为了祝贺第五届亚太城市市长峰会在重庆召开,陈恩田执笔完成了《新重庆赋》,后来,《新重庆赋》用红木制作成匾,在亚太峰会期间捐赠给重庆市政府。2005年10月20日,他在重庆市版权局对作品进行了登记,重庆市版权局给他发放了“作品登记证”。
2007年初,陈恩田授权重庆一家礼品公司,对《新重庆赋》进行生产销售,按销售额的10%支付陈恩田版费。2009年初,该礼品公司不愿再续约,这家公司说,重庆有礼品公司也在生产、销售刻有《新重庆赋》的礼品,抢占了市场份额。
去年年底,陈恩田进行调查发现,在渝中区大礼堂附近一家工艺品经营部门店,正在销售《新重庆赋》的礼品套件。他在店里买了两套包含笔筒、镇纸和便签盒的三件套,笔筒上刻的就是《新重庆赋》。
后来又在一家名为“金乌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宣传册和网站上,看见以《新重庆赋》为内容进行产品宣传。
于是,他把金乌工艺品有限公司和金木工艺品经营部告到市五中院,要求对方赔偿30万元,并登报道歉立即停止侵害。
昨天,两被告均出庭应诉。法庭上,陈恩田当初购买的三件套礼品,公示给法官看。
“这两套三件套,是由我们公司制作的,但这并不能说明我们对原告有侵权行为。”被告律师说,工艺品真正的价值在于乌木等加工材料,而并非《新重庆赋》。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陈恩田说,今年是著作权法颁布的第22周年,他希望通过此事引起大家对著作权的重视,“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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