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时间:2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陈磊(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先生:小胡与小周恋爱2年,为促使两人结婚,小胡的父母出资买房,房产登记为小胡与小周。但后因琐事,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现在小周起诉要求分割该房产,请问小周能否取得该份财产?
陈律师:如有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彩礼,那么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未办理结婚登记,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该份房产如有证据证明属于附登记结婚条件的赠与,那么现在虽然登记有小周份额,但因条件未成就导致赠与并未生效,小周尚不能获得该房产份额。
8月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 30-3: 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的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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