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年多后,南京某高校在读女博士王凤便带着5个月大的女儿,搬出了和老公古强的房子,租房居住。
“我们母女是被他们赶出来的,在逼我交钥匙未果的情况下,就私自在门外加了一道门。”王凤说,她工资2100元,如今孩子奶粉钱都是到处借的。
“古强是孩子的爸爸,他有义务尽到孩子的抚养责任。”近日,王凤以女儿娟娟的名义,向南京栖霞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古强承担孩子从出生到现在10个月的抚养费7万余元。据悉,这是去年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南京首起索要婚内抚养费案件。
□现代快报记者 田雪亭
女博士和帅哥“闪婚”
“他长得很帅,第一眼我就看上了。”王凤是安徽某大学的老师,3年前来到南京某大学读博,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大1岁的古强。古强自称是安徽人,还上过军校,这让有“军人情结”的王凤开心不已。
2010年11月15日,认识几个月后,王凤和古强在南京领取结婚证。
2011年1月,王凤发现自己怀孕,当时古强主要在外地工作,王凤大多数时间住在学校的三人宿舍里,“一个人在医院跑上跑下,经受孕期大大小小的检查,还坚持听科学分娩和育儿课程,一节也没落下。”
按照王凤的说法,两人婚后不久就产生争执,一次争吵后丈夫提出离婚,说“打完胎立即去领离婚证”。王凤说,那天夜里她辗转难眠,甚至想到了跳楼。
“我和女儿被赶出来了”
2011年9月,王凤住进了医院,女儿娟娟很快出生。今年2月,5个月大的娟娟发烧,家里人都很着急,“古强就跟我说,小孩子太烦了,他父母身体不好,让我家人来南京照顾小孩。”
王凤说,她很快通知母亲从安徽老家来南京。“但古强还提了一个要求,就是我妈不能跟他们家住在一起,要在外面单独租房子。”
王凤说,一开始她很难接受,后来古强又做工作,“说会跟我一起出来租房子,这样一家人住在一起。”
几天后,王凤在市区租了一个小套,房租每月1600多元,和母亲住在一起。她说,古强很少来出租房住,“偶尔来几次,要么是吵架,要么是谈离婚。”
更让王凤没想到的是,她这一出来,再想回去就难了。王凤说,当初搬出来时,古强的家人曾向她要钥匙,遭到拒绝后,对方就又加了一道防盗门,“我这才明白,我和女儿是被赶出来了。”
告上法院要孩子抚养费
王凤说,因为是在职攻读博士,目前学校每月都会给她发基本工资2100多元,“这是我唯一的收入,可女儿的奶粉钱每月就接近2000元。”租的房子签了半年,房租古强付了一半,“租期即将到期,我续约或再租其他房子,租金怎么办?”
王凤表示,她意外发现了古强和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古强的月薪高达2.5万,“我们娘俩连饭都吃不上,他拿着那么高的薪水,却对孩子不管不问。”
近日,王凤以女儿的名义,向栖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古强支付从出生到现在的抚养费7万余元。
“婚内索要抚养费,法院都会支持。”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表示,去年婚姻法解释(三)出台,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张磊说,按照相关司法解释,一方向另外一方索要抚养费,可以按照对方年收入的20%-30%要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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