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松波
有市民反映,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与丹城路交叉口处新建了一个公共厕所,但从没开放过。据悉,这是市民郭先生个人投资建设的,但由于维护费用限制,正在等待环管局制定合理方案。(详见8月2日《东方今报洛阳读本》AⅡ03版)
由于没有公厕,给居住在周边的居民带来了很多不便。庆幸的是,在等待城市管理部门建立公厕无望的前提下,市民郭先生自掏腰包,根据政府环卫设施规划,建立起一个二类公共厕所。
公厕本属于公共设施,它的建造应该由政府部门承担。一座城市发展得如何,文明程度的好坏,看一下城市的配套设施就一目了然。如果一座城市“十里不见垃圾桶”,那就难怪“纸屑果皮到处飞”了。同样,公厕配备不到位,出现随地大小便的现象也不足为奇。
值得注意的是,公厕已经在市民的热心参与下宣告竣工。而在公厕建成之后,遇到清扫维护等问题有关部门却迟迟不予解决。群众的一腔热血面对的却是“镜中花,水中月”,这事不免让人郁闷。究其缘由,恐怕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事的心态,故作不知,对此不闻不问。
面对群众急切的公共诉求,故作不知,置之不理是不对的。作为花着纳税人钱的有关部门,就应该有急人之所急,急人之所需的理念。民智的开化,考验着管理部门的执政水平,唯愿城市管理部门能够从民众诉求出发,积聚正能量,建立公信力。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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