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男子孙某入狱期间,儿子小孙在村中玩耍时坠入大井溺亡,孙某在与村委会协商未果后,将村委会诉至密云法院索赔42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法院判决村委会赔偿孙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共计11万余元。
孙某于2003年至2005年入狱服刑,其妻子失踪多年。在此期间,小孙一直和爷爷居住生活。2004年5月,小孙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去山上玩耍,回家途中路过一口大井,小孙在旁玩耍时,不慎坠井,经村民救上来后,送至医院急救不治身亡。因事发大井周围没有护栏,亦没有警示标志。出狱后,孙某经过多年找村委会协商未果后,于去年诉至密云法院。
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村委会应承担次要责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最终,二中院维持了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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