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日讯(记者 王彬)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通知提出,到2015年,力争全省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的20%左右。
根据通知,社会资本可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方式可以是独资,也可以是合资等形式。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基金会及个人等各类社会资本举办具有慈善性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互补发展。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适度降低公立医院比重,促进公立医院合理布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部分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可先行试点。
允许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经省卫生、商务部门批准,境外资本可在我省以合资、合作形式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逐步取消境外资本在我省举办医疗机构的股权比例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