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6月7日至7月6日,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为夏日北京增添了一份绚丽。一场场精彩演出,既是我国各民族文化的大交流,也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写照。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10年,是我国民族工作奋发有为的10年。党和国家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在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下,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巨变。
1999年,中央作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西电东送等重大项目的实施,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历史机遇。
2000年2月,兴边富民行动的大幕正式开启。截至2010年,国家民委累计安排兴边富民补助资金22.1亿元。
2005年8月,《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正式发布。国务院近20个部门充分发挥职能,采取安排专项资金、出台特殊政策措施等方式,对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给予支持。
2011年4月,《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确定了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其中有11个是民族地区。
201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国家的现代化,离不开民族地区的现代化;中华民族的振兴,离不开民族地区的振兴。来自国家民委的数据显示,近十年我国发展速度最快的省份大都集中在西部和民族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更是连续9年全国增速第一。
几年前还住着矮小、简陋的石板房的彝族农民阿尔尔哈,如今已不再羡慕“城里人的房子”。红色的琉璃瓦、三色镶嵌的屋檐……阿尔尔哈的新家不仅充满民族风情,各种家具也一应俱全。得益于四川省实施的彝区“三房”(木板房、石板房、茅草房)改造和“彝家新寨”工程,63万彝族同胞欢天喜地搬进了干净、舒适的新房。
一项项民生工程,为少数民族群众过上幸福生活构建起牢固的基石。
“十一五”以来,136个边境县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低保制度,解决了34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和172万人的用电问题,建设和改造寄宿制学校757所,满足了21万中小学生的寄宿要求。国家加大了对茅草房、杈杈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少数民族群众的居住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
与此同时,随着中央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民族地区自身财力的逐步增强,民族地区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公共资源更多地向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
“过去5年,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各族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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