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晶报讯(记者 吴欣)一男童被突然倒塌的烟柜砸伤,向商场索赔10万余元。8月1日,该案在市中级法院二审。
2010年8月28日晚,3岁男童小伟(化名)跟父母在沃尔玛百货公司深圳新安罗田分店购物,超市内的烟柜突然倒塌,致使小伟头部及下肢受伤。沃尔玛支付了全部医疗费,但双方未能就补偿达成一致。小伟于是起诉沃尔玛公司,要求赔偿伤残补助金、营养补助费、精神损失费及父母的护理费、误工费等,总计10.5万余元。
宝安法院审理认为,沃尔玛公司对烟柜伤人应负全部责任,判决其赔偿3.6万余元。小伟一方不服,提起上诉。8月1日,市中级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小伟的代理人认为,小伟的户籍虽不在深圳,但他随父母一直居住在深圳,其父母也在深圳办理了居住证,赔偿应按照深圳的标准执行。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