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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讯(记者 吴欣)江女士(化名)带着女儿,跪在丈夫单位门口举牌寻夫,称其“年薪百万拒付妻女生活费”,是“现代陈世美”。为此,丈夫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她告上法庭。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举牌寻夫惹官司
舒先生(化名)诉称:2011年2月18日9时许,在福田区江苏大厦门口,江女士带着女儿跪在地上,高举一米长的寻夫启事广告牌,标题写着“寻抛妻弃女的现代陈世美——某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资深保荐代表人舒××博士”。“广告”称他重男轻女,非男不要,抛妻弃女10年,在加拿大包养情妇,另立家庭,搞人间蒸发。江女士从上海赶到深圳千里寻夫,祈求路人找寻年薪几百万元的丈夫。启事里附有舒先生的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江女士在江苏大厦周围大量派发宣传单,还将舒先生的姓名、照片以及其他身份信息和工作单位等在网上非法披露,渲染炒作。
舒先生认为,江女士捏造的事实,给他的生活、工作、名誉等造成了极为恶劣且严重的影响,恐吓电话不断,经常遭受围攻、谩骂、威胁等;舒先生已被原单位辞退,且其他单位也因此不敢再聘用。由于江女士的寻夫启事广告及其对媒体所述严重失实,致使报刊、电视等多家媒体在报道该事件时做出了对舒先生极不真实的报道,其行为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
舒先生请求法院判令江女士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删除所有涉案侵权内容;江女士在所有曾经或发布或转载过涉案侵权内容的媒体上发布道歉和事实澄清声明,声明内容需经过他的确认。
一审判老婆道歉
福田法院经审理认为,江女士散发的内容涉及舒先生个人信息及隐私,且多次使用侮辱性语言贬低舒先生的人格,主观上具有对舒先生的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且该行为在现实及网络引起媒体报道、网络转载及众多网民观看、并引起许多负面评论,必然对舒先生的个人名誉造成损害,严重影响到舒先生个人的正常生活及工作。
该院一审判决江女士停止对舒先生的名誉侵害,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公开向舒先生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
江女士不服,提出上诉。她称,此案一审于2011年9月2日开庭,10月4日就判决,但自己直到2012年5月2日才收到判决书,审判程序存在错误。她坚称自己寻夫时描述的情况都是事实,媒体也都是主动去报道的,不是自己刻意找去的。她认为,这属于家庭纠纷,不属于侵权问题。
老公起诉要离婚
对于“陈世美”这种称呼,江女士认为,当年自己辞职做家庭主妇,舒先生才能安心继续深造,但学业有成之后抛妻弃女,行为与陈世美无异,甚至有过之无不及。他不仅没有承担义务,反而先状告自己,过度主张和滥用了权利。
昨日此案二审开庭时,双方当事人都未出庭,由代理律师应诉。据介绍,除了舒先生是博士学历外,江女士也是博士学历。舒先生于2011年12月在上海起诉和江女士离婚,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目前二人还属于夫妻关系,但舒先生准备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法官主持了调解,代理人表示将与当事人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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