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今年为垃圾减量分类示范阶段,深圳将选择机关、学校、餐馆、居民小区等创建500个示范单位。在经费保障上,市城管局负责示范项目由市财政承担,各区(新区)项目费用由各区(新区)承担。明年起,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垃圾减量分类工作。至2015年,基本实现人均垃圾产生量“零增长”。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王湛)昨天,市城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正式启动垃圾减量分类工作,今年,深圳将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居民小区等创建500个示范单位(小区),按照标准配置垃圾分类设施、收集设施。至2015年我市基本实现人均垃圾产生量“零增长”。
近年来,垃圾减量分类已成为我市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大量议案和提案要求推行垃圾减量分类。为此,市城管局于2011年初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联合有关高校对国内外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动态进行系统调研,并在金色家园、塘朗雅苑、金湖酒楼等小区(单位)开展试点工作。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十二五”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意味着一场以垃圾减量分类为突破口的垃圾管理大变革全面启动。
市城管局副局长叶果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部署,今年,深圳将创建500个示范单位(小区),市城管局负责50个示范项目。此外,罗湖、福田、南山各负责60个示范项目,宝安、龙岗两区各负责70个,盐田、坪山新区、光明新区各负责30个,龙华新区、大鹏新区各负责20个,由各区(新区)政府在辖区范围内选点实施。根据要求,示范项目可以是居民小区、机关、学校、餐馆等。
据悉,在经费保障上,市城管局负责示范项目由市财政承担,各区(新区)项目费用由各区(新区)承担,经费补助标准按项目的规模与实际需要测算,而垃圾减量分类工作主要依托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保洁公司进行。
“我们要扎扎实实做好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宁愿速度慢一点有序地推进工作,也不要一窝蜂地上,避免出现‘前端居民搞分类,后端处置大锅烩’局面。”叶果介绍,收集来的分类垃圾除了交由南山已建成的餐厨垃圾处理厂、罗湖福田等地的混合垃圾处理厂处理外,若没处理条件的,必须在小区安装小型的处理设施,绝不能把收集来的分类垃圾回流到垃圾焚烧厂等处。
据悉,深圳将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在居民小区设立垃圾减量分类咨询、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预约回收服务等功能的资源回收服务站。积极引进国内外垃圾分类或分选技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避免出现垃圾分类工作流于形式。同时深圳还将研究起草《深圳市垃圾减量分类管理办法》;研究并制订《居民小区垃圾减量和分类操作规程》等等。修改完善《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垃圾分类前期投入保障机制和减量分类激励奖惩机制,积极推进垃圾减量分类市场化运行模式,逐步减少对财政资金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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