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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8月2日电(记者 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阶段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按照《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教育实践活动从2012年2月开始,2013年1月结束,分动员部署、学习教育、对照检查、集中整改、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其中2012年8月至9月为对照检查阶段。
对照检查阶段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紧密结合检察执法和司法实践以及检察队伍建设实际,认真查找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以及个人思想和行为中存在的与“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以及“五个意识”、“六个并重”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突出表现,深入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纯现象,深挖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引导和督促广大检察人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对照检查阶段,检察机关将坚持领导带头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边学边查边改,组织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对照检查活动,推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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