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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北8月2日电(记者 花耀兰 通讯员 张淑明 胡震宇)日前,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向该区房产服务中心发出的5份检察建议有了回应。参照检察建议,黄陂区房产服务中心积极向5家开发商追缴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目前4家已交清,1家交存欠款的82.8%,并对余下欠款进行抵押担保。据黄陂区检察院透露,此次执法监督活动为广大业主追回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90余万元。
据了解,今年起黄陂区检察院民行部门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通过调查,他们发现辖区部分开发建设单位并未按照规定缴存或足额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交存,在政府监督管理下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建设单位拖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直接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
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4月,黄陂区检察院主动与区房产服务中心沟通联系,对辖区内开发建设单位欠缴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房产部门积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清查出的5个开发项目拖欠的694万余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积极追缴。
黄陂区房产服务中心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并下令各开发建设单位限期交清拖欠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各开发建设单位得知检察机关介入后,均主动与工作专班联系,说明情况并承诺还款期限。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后,适时对追缴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截至目前,已追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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