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国政府网昨天发布通知,国务院已同意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12-08-03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今后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重大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全国收费公路小型客车可以免费通行。
据了解,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零点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点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通知》还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收费站制定并完善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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