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虎门一家小超市,经当地警方调解,超市老板赔偿了400元
本报讯 (记者汪万里)黄菊鹅怎么也想不到,去小超市买东西竟然会在超市内被一只大老鼠咬伤脚背。经过当地警方介入调解,超市老板最终赔偿了400元。
黄菊鹅是湖北人,在虎门一家工厂工作。前天晚上,她和丈夫去虎门博头村内一家小超市买生活用品。“当时大概是晚上8时45分左右,我们正站在超市里面摆着牙膏等生活用品的地方,突然,超市的老板娘大叫‘哇,一只大老鼠’,然后老鼠就飞快地窜过来,还在我老婆的左脚背上咬了一口,紧接着就溜得无影无踪。”黄菊鹅的丈夫夏先生说。
黄菊鹅的左脚背鲜血直流,看到老鼠咬伤了脚,黄菊鹅更担心的是:这个老鼠是否有病,到时别传染给自己。黄菊鹅告诉记者,她马上和丈夫赶到医院,进行清创、包扎,又打了破伤风针、狂犬疫苗。
夏先生说,“如果这个老鼠有病,那就很危险”。在医院处理完,他们又赶回小超市,要求超市老板承担这个责任。不料,“老板娘竟然连一分钱的医药费也不肯付”。
昨天上午,记者看到发生老鼠咬人事件的小超市其实更像是个小店,面积只有几十平方米。对于发生在店内的老鼠咬人事件,小超市的老板娘仍然坚持,“不是我叫老鼠咬她的,这完全是意外”。
律师:超市应承担相应责任
广东铭致律师事务所主任乔森律师称,消费者在小超市内购物被老鼠咬伤,小超市应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小超市没有尽到保证消费者安全的责任。
截至记者截稿前了解到,昨日傍晚,经过当地警方介入调解,超市老板最终赔偿了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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