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齐华伟)从本月开始,中山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收紧,加之公积金贷款排队等候时间长等因素,很多开发商也不支持公积金购房。建行中山市分行个人贷款业务理财师吴锡钟建议,购房者可以放弃公积金贷款选择商业性贷款,然后提取公积金作为还贷资金。
“客户可以到各银行的个贷中心,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即可办理该行的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吴锡钟说,购房者还可以办理公积金自动转账功能,每半年从公积金账户中自动转出公积金到商业性贷款的扣款账户,实现自动提取公积金。
据悉,根据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目前已经停止批准以购房首期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个人购房贷款还贷两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取还贷金额的住房公积金,之后每半年按还贷金额(含提前还贷部分)提取一次,即“还多少,取多少”。例如,公积金存折上有5万元,每月供款4000元,供款两期后去办理可提取8000元,以后每半年按照实际还款额度提取一次,且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最少100元的余额。
小贴士
第一次支取公积金手续
(1)商品房购销合同和销售登记备案表(二手房提供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2)银行借款合同(组合贷款需同时携带商业及公积金贷款合同)。
(3)支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支取)。
(6)商业性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需提供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凭证、商业住房贷款的累计还款证明(需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或供楼存折(需打印累计还款记录)。
(7)供楼账号变更时需出示账号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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