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月临时价格补贴发放——
本报讯 (记者刘竞宇)记者昨天从中山市物价局获悉,由于今年4、5月CPI高位运行,为减轻困难群众负担,将一次性向困难群众发放合共两个月临时价格补贴70元。
为切实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压力,按照有关规定,4、5月继续启动联动机制。本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对象为:居住在中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领取中山市民政局发放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或《中山市农村五保供养证》,属于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及军烈属等优抚对象。
据相关规定,补贴标准将按照联动机制规定, 当中山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为3~5%,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0%,即4、5月每人每月共补贴70元。
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将由市物价局审核并向市财政局请拨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款项拨付到各镇区财政分局,再由各镇区社会事务局将补贴发放到各补贴对象。本次补贴发放,将从价格调节基金专户中拨出195.741万元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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