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馒头、大饼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甚至有的地方还成立了“馒头办”专门监管馒头加工。然而,近日,在南京栖霞迈皋桥开馒头店的王先生却犯了难,连跑几个部门申办馒头生产许可证,都说不能办,小作坊想做大实在太难了。
【店主的烦恼】
馒头没身份进不了大超市
老王一直在南京栖霞迈皋桥开馒头店,2年前他的馒头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齐全,可是如今这些证早已过期,老王的馒头店也成了黑店。
近日,老王为馒头店生存犯了难,没有前置许可,办不到营业执照了。“我好不容易与几家超市、大单位谈妥,甚至下学期开学为一些学校供应馒头出售,可人家首先就要按规定索证,问有没有相应的许可证,没有证连谈也不跟你谈。馒头店相关证照的办理让我犯了难,因为根本就没有地方办理什么许可证,以前的证照又过期了。眼下生产的馒头进不了超市、大单位,馒头店生存受到巨大的影响。”老王无可奈何地说。
办个生产许可证咋这么难
“办个馒头生产许可证咋这么难我们不仅要把产品送进大型超市扩大销售渠道,主要是,馒头店不能老是一个黑店,要守法经营。”昨天一大早,记者来到了老王所开的馒头店,这几天因办不了馒头生产许可证,老王的馒头店只得暂停营业。老王说,为了办个馒头生产许可证,他跑了相关部门很多趟。
在老王馒头店墙上,有一张2010年7月份已到期的《卫生许可证》,老王对记者说,前几天他到栖霞卫生部门要求续办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馒头店现在不归卫生部门管理了。之后,老王又咨询了有关部门,“他们告诉我,这得去质监部门。去了质监部门他们又说,我这属于食品加工小作坊,而且还是现做现卖,所以不归他们管。去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也咨询过,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只是负责餐饮企业的证照办理。”
“到底是哪个部门管我们馒头作坊证照的办理?得有个部门可以办啊。”老王说。
【行业现状】
大小馒头店多是无证经营
在采访中,其实像老王馒头店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遍布南京街头大大小小的馒头店、大饼铺普遍存在无证经营。在南京和燕路一家馒头店,当记者向老板了解其馒头店《卫生许可证》等证照时,老板诉苦说:“我们之前的证照都过期了,也找了多个部门想办,但都说不办。”
同样,中央门一家馒头店,也拿不出合法经营的《卫生许可证》等证照。“自从《卫生许可证》等证照过期后,馒头店、大饼铺办证就成了难题。没有前置许可,不能办营业执照,馒头店、大饼铺就成了无证经营。有的店还因此被奉。但即使交了奉,我们这些店主依然找不到办证的地方。”该馒头店店主说,因为馒头店都是小作坊经营,确实没有厂房,顾客也不会买了馒头坐在店里吃,到哪儿去办证,还真是一个难题。
食品小作坊发证出现“真空”
记者在随后的采访过程中了解到,由于相关政策法规没有将既生产食品又销售食品的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进行明确规定,造成相关证照办理出现“真空”。
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看到,关于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具体办法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但据记者了解,目前并非所有省份都出台了相关规定或细则,即便出台了,也没有明确食品小作坊许可证该由谁来核发和监管,所以全国不少地方在小作坊的实际监督管理中,出现了不少“真空”地带。
【记者调查】
多部门说办不了馒头生产许可证
针对这些情况,昨日,记者一一咨询了多个部门:从卫生到质监,到食品药品监管局,但这些部门均表示,像王先生这样的馒头作坊,都办不了馒头生产许可证。
卫生部门:
去年7月就不发卫生许可证了
南京栖霞区卫生监督所一位负责人说,“在去年7月14日之后,我们就不给食品生产企业发放卫生许可证了,之前发的到期也不再续发,这种馒头店更不是由我们来发卫生许可证的。现在我们卫生部门只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卫生监管,只给馒头店的从业人员发《健康证》,拿着《健康证》再去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办馒头生产许可证应该是质监部门。”
质监部门
现做现卖的食品不归我们管
南京栖霞区质监局食品科一位负责人说,王先生这种合法经营的意识是好的,但是这个事不归他们管。
他具体地说,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有明确规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单,依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或个人(不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不含现做现卖),由质监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但馒头店是现做现卖,这点是不符合这个定义的。这位负责人还说,“馒头店是归工商管,因为是现做现卖,如果有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就归我们管了。”
食品药品部门
我们的监管只是配合其他部门
昨天记者致电南京栖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只是针对酒店、餐馆服务,馒头店这种加工流通的小作坊属餐饮,但因只有前店而没有后厂,市民买了馒头并没有坐在店内接受服务,因此馒头店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餐饮企业,我们不会发放许可证,馒头店的监管我们参与但只是配合有关部门。”
【延伸阅读】
完善法规更需严格执行
昨天,记者仔细阅读了《食品安全法》,发现食品安全监管涉及近10个政府部门。省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也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应该说,对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三个环节,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已经规定得很具体了。但是,如此具体的规定在执行中依然困难重重。
实习生 张周洲 记者 卢斌 摄影报道
来源:新华报业网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