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汤洋 实习记者 周楠)自2009年~2012年上半年,沈阳全市未成年犯罪案件不捕率分别为21.68%、29.52%、32.57%、34.44%,不捕比例逐年上升。
昨日,沈阳召开首次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
2009年以来,沈阳两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少捕、慎捕、少监禁。从有利于教育挽救和保障权利的角度出发,能不捕的坚决不捕,能不诉的坚决不诉,必须起诉、符合判非监禁刑条件的,建议判处非监禁刑,最大限度地降低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检察机关还探索尝试未成年人犯罪污点封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