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资兴站8月3日讯(通讯员 李强辉 朱孝荣 王跃华)8月1日,资兴市在城区主要路段正式实行城市管理“十禁止”规定,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今年来,该市围绕“大干新三年,冲刺百强县”的目标,开展了“城市大提质”和“城乡环境同治”工作,实施“亮化、绿化、净化、教化”工程。目前,该市城区道路正在提质改造,城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巩固城乡环境同治成果,迎接即将到来的2012年中国湖南国际旅游节开幕式暨中国郴州国际休闲旅游文化节,该市发布《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实行城市管理“十禁止”的通告》,明确规定了“十禁止”的内容及处罚标准,对乱吐乱扔、乱倒乱贴、违规占道、妨碍交通等十大项不文明不规范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处罚。““十禁止”规定从8月1日起在市区晋宁路、资兴大道市委党校至武装部路段率先实施, 市民一旦在规定路段违反规定,出现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等不文明行为将被处以20—50元不等的罚款。随着城市道路提质改造的推进,城市管理“十禁止”将在该市中心城区所有路段全面展开。
[稿源:红网]
[作者:李强辉 朱孝荣 王跃华]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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