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昆明8月3日电 记者刘百军 通讯员尹云辉 黄占啊 记者今天从云南省金平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因婚姻诈骗被判刑的邓顺芳,刑满释放回到家乡后,重抄旧业再次伙同他人干起了婚姻诈骗的勾当。该县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邓顺芳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现年24岁的邓顺芳是金平县金河镇白马河村委会白马河中寨村农民,因骗取彩礼被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于2005年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满释放回到金平后再次伙同他人假以结婚之名骗到彩礼瓜分后“闪人”。
2012年3月7日,被告人邓顺芳、陈利荣(已判刑)得知安徽省宁国市方塘乡板桥村大河口一组8号的陈伍捌欲到金平找老婆,二人预谋后,谎称二人是兄妹,父母双亡,由陈利荣作主在金平县金阳公寓将邓顺芳嫁给陈伍捌做“老婆”为由,骗取陈伍捌彩礼费27600元,事后邓顺芳分得16000元,陈利荣分得11600元,同年3月8日当陈伍捌带邓顺芳回安徽老家与父母见面,当到达蒙自市汽车客运站后,邓顺芳找借口逃跑,后被查获。
该案经金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邓顺芳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邓顺芳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