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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杀手杀人碎尸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03日15: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多年没碰到法院对一起案件判这么多死刑了!这是记者今天上午采访完李玉山碎尸杀人案后的感受。今天上午10时40分,51岁的石景山人李玉山,因犯下多起命案,并有碎尸等恶劣情节,而被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绑架罪、保险诈骗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处死刑。与李玉山一起获刑的,还有他的5名同伙。其中两名同伙被判死刑,1名被判死缓,另两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和20年。

  李玉山曾在首钢当工人,后因抢劫、盗窃受到刑事处理而丢了公职。李玉山和被告李楠是亲叔侄,李玉山和本案的其他4名被告人王利明、李井元、王书立、石会明有的曾是狱友,有的因为臭味相投在社会上成为朋友。

  2010年4月13日,一名男子报案称其亲戚陈先生和女友韩小姐驾QQ车外出后下落不明。警方调查发现,陈先生曾和北京本地人李玉山等人联系过,此后便失去音讯。此后,警方将李玉山抓获。经过突审,起初拒不承认杀人的李玉山说了实话,他交代了杀害陈先生及韩小姐的过程,并指明了抛尸地点。

  原来,李玉山没有稳定的工作,他与王利明等人商量找有钱人抢劫。其间,李玉山的侄子李楠提供线索称,他认识一对浙江来京做生意的小情侣,男的姓陈,女的姓韩。于是李玉山等将抢劫的目标锁定为26岁的小陈和小韩。2010年4月13日,李楠以约小陈二人到郊区玩为名,将陈韩二人约到延庆。李玉山等抢走二人的银行卡,并逼迫他们说出密码,随后安排李楠回到市内转账。李楠走后,李玉山先将26岁的小韩强奸,又伙同王利明采取掐脖子、用湿布捂口鼻等手段,将陈韩二人杀害并分尸,将尸块抛至案发现场附近的山上和树林里。

  然而,这并非李玉山首次作案。被抓获后,李玉山供述了他这十多年来所犯下的多起命案。他曾在2006年4月伙同他人在怀柔一砂石场内,将一名男子杀害后抛尸,然后将对方的桑塔纳2000轿车开走。1998年他因为和李某发生经济纠纷,其向李某要账时,李某调戏其妻子,他就找机会把李某杀了。作案后他听说青海取缔了一个枪支生产窝点,就跑到青海买回了一把仿64式手枪和20发子弹,而他买枪的目的就是为了弄钱。据悉,李玉山等还策划了两起抢劫杀人案,但是因事主出国等因素未遂。

  李玉山等人落马的经过也颇富戏剧性。他们杀死小陈后,到承德一家银行提取小陈银行卡里的14万元存款。没想到小陈曾在银行办理个人存款短信提示服务,而小陈刚好把自己的手机放在哥哥处。小陈的哥哥突然看到手机提示短信,提示弟弟的银行卡在承德取款14万元。他给弟弟打电话,弟弟的电话一直不通,小陈的哥哥立刻报警。警方从银行调取的监控录像发现,取走14万元的人正是李楠。警方遂在京承高速收费站设伏将李楠及其叔叔李玉山抓获。

  据悉,李玉山对于指控其参与杀死三人的犯罪事实全部承认,但是他一口咬定侄子李楠没有参与杀人,还称他是临时起意杀人。李玉山所犯下的杀人案件,分别和王利明、李井元等5人共同作案。

  除李玉山被判处死刑外,他的5名同伙也分别被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保险诈骗罪、窝藏罪等罪名判刑。其中,王利明、李井元均被判处死刑,王书立被判死缓,石会明被判有期徒刑20年,李楠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被害人的多名家属旁听了宣判。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法院判处几名被告赔偿给几名被害人的家属各数十万元不等。

  通讯员 李佳 摄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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