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专题:擦亮眼睛防诈骗
红网株洲8月3日讯(通讯员 吴永平 丁雪莲)今年5月,刘某虚构株洲楼盘“美的城”将招投标建筑模板材料的事实,遂伪造该楼盘开发商、承建商等单位印章,与他人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5万元现金。7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5月中旬的一天,廖某带领其表弟马某来到刘某的住处,向刘某介绍说马某是株洲市某胶板厂的业务员,希望刘某通过其在株洲市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的朋友曾某的帮助,将马某所在单位的木板用于该公司正在开发建造的楼盘“美的城”当中。刘某听后表示答应。
5月26日,刘某约马某、廖某一起来到了“美的城”售楼大厅拿招投标意向书。刘某假装在“美的城”内溜达一会儿后,拿着其事先准备好的假的招投标意向书交给了马某,并向马某谎称“美的城”工程项目部将在6月6日举行工程材料招投标会,如果参加该招投标会的话,需交纳5万元的招投标保证金并称可退还。马某电话征求了厂里老板娘肖某的意见,肖某当即表示同意交纳5万元保证金参加工程材料招投标会。5月28日、29日,刘某先后收到该胶板厂交纳的招投标保证金5万元。
6月6日上午8时许,马某开车和廖某一起来到刘某住处接刘某去参加招投标会,刘某担心自己前述的谎言会被揭穿,就继续谎称“美的城”工程项目部已经内定了该胶板厂的木板,马某只需准备合同而不需要再去参加招投标了。马某听了信以为真,十分高兴。刘某遂将事先准备好的有关招标材料内定消息的手机短信给马某看,骗马某说这是“美的城”工程项目承建方中建二局三分公司的谭总发来的消息。马某随即要求退还招投标保证金5万元。刘某此前已用掉了该5万元,就将盖有私刻的株洲美的房地产有限公司印章的质保金收款单据给马某看,并谎称该公司要收取胶板厂15万元的质保金,该5万元保证金已经转为质保金了,胶板厂还需交纳10万元质保金,限合同签订后付清。
6月8日,马某请刘某带其去与“美的城”工程项目部签订木板销售合同,刘某便带领马某来到了株洲市天元区庐山恋小区门口,骗马某说承建方中建二局三分公司株洲“美的城”工程项目部的临时办公地点在这里面。刘某为了让马某更加相信自己,就装作自己在与承建方的谭总通电话,并向马某谎称谭总交代他办公室现有许多人,不方便让马某进去,但可以让刘某带合同去给他签订。于是,马某就先在木板销售合同供方处签名并盖上厂里印章,刘某遂带着该合同进入了庐山恋小区里面,走到马某看不到他的地方,将该合同的有关事项填写好后,在合同需方处冒充法人代表签名并盖上私刻的中建二局三分公司株洲美的城工程项目部的印章,然后将合同交给了马某。
6月9日,刘某还想骗取株洲市某胶板厂10万元,便将一张自己伪造的其已为该厂垫付10万元质保金的收款收据给马某看,要马某所在单位支付该款给他。马某看了之后说这张收据他们厂不认可。
随后,刘某涉嫌合同诈骗的上述行为被马某等人识破,经报案,刘某于6月2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稿源:红网]
[作者:吴永平 丁雪莲]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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