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8月3日讯 记者万静 8月3日,商务部公布《关于开展商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据通知安排,2012年商务部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青岛、宁波、沈阳、无锡、福州、广州等10个城市开展商务诚信建设试点。商贸流通企业是试点工作的主体,商务主管部门是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部门。
????据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商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树立商业品牌。要求企业学习“中华老字号”的品牌管理理念和经验,树立良好的品牌企业形象,培育“品牌商品”和“品牌服务”,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维护工作。同时商务部也要求各地企业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商品经营过程质量控制,加强索证索票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档案。
????据悉,商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从各试点城市调研摸底、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到报送总结、开展检查、认定先进,跨度约为一年。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推广,总结交流经验,加大政策支持,扎实做好试点工作。待试点工作结束后,商务部将总结典型经验,在全国商贸流通领域内全面开展商务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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