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日,乐乐被周军辉劫持强奸后,被卖到秦星所开的柳情缘休闲屋,并被强迫卖淫百余次。
乐乐失踪后,其母唐慧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失踪案”立案侦查,负责人为原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分局刑侦队杨军祥。立案后,唐慧根据线索,在柳情缘休闲屋外潜伏10余天,确认乐乐在里面。
2006年12月30日下午,唐慧向杨军祥报告并要求其出警,杨军祥来到柳情缘休闲屋后,发现了乐乐,却拒不解救,扬长而去。
根据《刑法》第416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杨的行为符合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的立案标准,涉嫌渎职犯罪。在唐慧的抗争下,零陵区纪委于2007年12月6日作出给予杨军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