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方标准《门牌、楼牌设置规范》将于今年9月正式实施。规范中特别强调,楼号、单元号及户号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依次顺序编号,不得跳号。这意味着以往很多人不待见的4、13、14等“不吉利”数字,也将不得避开,应一视同仁根据先后顺序决定最终位置。(据8月20日《新京报》)
部分公众对4、13、14等数字忌讳,甚至认为其“不吉利”,并非完全出于迷信,而是跟个人习惯和社会风俗有关。笔者以为,相关部门应该更多地考虑公众的感受,而不该板着个面孔完全不予通融。
由此联想到了“吉祥车牌号”和“吉祥手机号”的问题。凡是尾号是3、6、8、9的车牌号和手机号,特别是那些尾号相同的号码,一向被人们视为“吉祥号”,很多人趋之若鹜。而相关部门和商家的惯例,大多是采取拍卖的方式,将这些“吉祥号”卖个好价钱。既然“吉祥号”可以拿来换取更多的利益,“不吉利数字”为何就不能回避?“吉祥车牌号”可以赚钱,就可以将垄断资源拿出来拍卖;如果门牌号也允许引入市场机制进行拍卖,“应一视同仁根据先后顺序决定最终位置”的规定,说不定立马就被相关部门自己推翻了呢。如果是个别人对“不吉利数字”忌讳,可以忽略不计;可既然不喜欢“不吉利数字”的不在少数,就有必要认真对待,多体谅一下老百姓的感受。
□乔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