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强)8月20日,全省2010—2011年度文明和谐创建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揭晓,共评选出文明和谐城市9个,创建文明和谐城市工作先进城市3个,文明和谐县城12个,创建文明和谐县城工作先进县城12个,文明和谐行业6个,文明和谐乡镇111个,文明和谐村258个,文明和谐单位标兵219个,文明和谐单位838个,文明和谐社区114个,文明和谐风景区45个,军民共建先进单位91对,文明和谐家庭100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202名。
全省文明和谐创建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两年一届。2010—2011年度的评选表彰共分十个类别,评选工作本着控制总量、提升质量、公开透明、严格规范的原则,通过申报推荐、检查测评、公示评议,审核确定等四个程序。
省文明委决定对这次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希望大家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表彰决定和名单请登录山西文明网(http:/sx.wenming.cn)和黄河新闻网(http:/www.sx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