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发生路人跌进马路“陷阱”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还有的人走在路上被莫名“电死”,引发众多市民的痛惜和质问——熟悉的城市为何变得如此没有安全感?专家认为,要想尽快减少类似悲剧,必须加强规划,重质量、重维护,并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
城市“陷阱”很多属人祸
8月14日下午,哈尔滨市南岗区辽阳街90号附近路面突然塌陷,4名路人坠入路面塌陷处,最终2人抢救无效不幸遇难。然而,这只是近期该市发生的地面塌陷事故中的1起。8日哈尔滨降了一场大雨,从9日早上至17日凌晨5时总共发生了7起此类事故,共致2死2伤,2车坠坑。
8月11日晚,一场强降雨让石家庄许多路面一片汪洋。在高新区天山大街和长江大道交口等公交车的张凯宣等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因景观灯漏电而面临灭顶之灾。这次事故共导致3死4伤。
类似事故频频发生,让许多市民惋惜不已,倍感“压力山大”。曾有政协委员调查后认为,施工单位盲目抢工期,偷工减料、违反工序、违规操作,往往回填不实,在地下设施周围形成空洞隐患。可以说,城市地面塌陷很大一部分属于人祸。
马路“吃人”需有人负责
记者调查了解到,许多地方在事故发生后,往往会采取匆匆处理现场、尽快息事宁人的做法,却很少能彻查事故发生的根源,追究责任。
一些专家和市民认为,屡屡发生的悲剧拷问着城市基础设施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市政部门应当更加重视生命的价值,在规划设计和建设上尽可能周全细致、保证质量,不能把事故原因都归于“意外”,如果始终没有人为“走路死”负责,那么城市质量就难尽快提高。
一些专家认为,各地应建立起更为清晰的市政责任机制,防止出现问题时责任不清,互相推诿。还有专家认为,“走路死”发生后必须有人被追责。如果每次都不追问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类似事件将难以避免。“应以严格的问责督促相关部门定期进行检修。”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巧华说。
综合新华社等报道